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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晚间,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或“公司”)发布《关于订造十四艘 18500TEU 型甲醇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的公告》。
公告披露,2025年4月29日,中远海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向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远海运川崎)和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川崎)以每艘2.2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15.85亿元)的价格合计订造14艘18500TEU型甲醇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此次交易总价为30.8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221.89亿元)。
根据公告,南通中远海运川崎与东方海外的五家全资附属公司合计签署五份造船协议,大连中远海运川崎与东方海外的九家全资附属公司合计签署九份造船协议。相关造船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新船预计将于2028年第三季度至2029年第三季度之间交付。
中远海控表示,此次交易符合中远海控稳步提升船队运力、实现长期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及持续推进集装箱运输业务全球化发展的长期发展战略。此次订造船舶用途众多并适合在多种贸易航线及码头作业,将在全球服务网络中实现更均衡的发展并提升在传统及新兴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中远海控还在公告中强调,此次订造船舶可逐步替换老旧船舶,将有助于优化本集团的船队结构。新船将搭载绿色燃料技术(如甲醇双燃料发动机),将体现中远海控对全球节能减排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支持,并响应客户对零碳供应链的需求。此外,单船平均集装箱箱位增加将带来规模经济效益,使单个集装箱的成本随之降低,并提升中远海控的运营成本竞争优势。